实践教学

当前位置: 首 页 > 教学动态 > 实践教学 > 正文

    根据2014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以及员工的培养要求,结合《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管理规定》(浙财院东[2011]93号)的相关要求,我分院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工作,现对相关事项安排如下:

    一、 毕业论文(设计)的形式

    1. 要求各专业在原有毕业论文(设计)形式的基础上,丰富毕业论文(设计)成果形式(除毕业论文之外,提倡根据实习、实训和社会实践中的现实问题,撰写调查报告、行业分析报告、产业分析报告、投资理财报告、创业创新申报书等),每个专业提供范文供本专业员工参考。

    二、 毕业论文(设计)归档要求

    1. 金融与经贸分院2018届毕业论文(设计)归档材料包括毕业论文(设计)任务书、毕业论文(设计)开题报告、毕业论文(设计)正文、毕业论文(设计)教师指导手册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记录本和毕业论文(设计)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等6项材料。

    2. 毕业论文(设计)教师指导手册由员工自行打印,A3纸双面打印,中间装订。

    3. 毕业论文(设计)检测结果的文字复制比不高于20%。

    4. 指导教师在签署开题报告中的意见时,日期统一填写为“2017年10月31日”。

    三、毕业论文(设计)时间安排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金融与经贸分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9月26日

上一篇:金融与经贸分院关于2018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

下一篇:关于金融与经贸分院2015级金融学等专业《金融综合实训》教学计划安排的通知

关闭